当前位置:首页 > 职场头条 > 2015年湖南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2015年湖南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时间:2023-05-10 14:56:27

志愿栏目

填报时间

本科提前批志愿

“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志愿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

  6月26日至27日

本科一批至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单科优秀考生”志愿)

  6月28日至7月2日

本科一批征集志愿

“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征集志愿

  7月18日8时至18时

本科二批征集志愿

  7月25日8时至18时

本科三批征集志愿

  8月2日8时至18时

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8月11日8时至18时

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8月14日8时至18时

  湖南省2015年高考录取志愿及批次调整

  变化一·加分

  地方性加分只适用省属院校

  此前我省已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

  1 加分项目有所增加。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汉族考生可加5分。

  2 加分使用范围有变化。詹小平解释,往年我省高考加分使用没有限制,适用于所有在湘招生院校。今年,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含省级体育比赛、三独比赛、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只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因此,今年公布的投档线和考生成绩分布表将会变得复杂。比如某考生高考加了5分,超过湖南大学[微博]的投档线,却没有被录取,就是因为湖大是部属院校,不是省属院校。

  变化二·录取

  录取志愿及批次有调整

  1 军事院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贫困地区定向计划的平行志愿由原来的3个学校调整为5个。

  2 将本科三批(A)和本科三批(B)合并为本科三批,并规范了录取操作程序,录取时间将缩短一周左右。因此,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也有变化:本 科一批和“贫困地区定向计划”7月18日;本科二批7月25日;本科三批8月2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8月11日、第二次8月14日。

  专科招生生源不足时降分投档的时间,由原来的从第二次征集志愿开始改为从第一次征集志愿开始。

  变化三·农村学生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有变化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而采取的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该政策有四点变化:

  1 实施区域有变化。去年我省没有指定实施区域,。

  2 报考条件有变化。去年只要是高校认可的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农村考生即可,今年要求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都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 资格审查主体有变化。,今年资格审查由生源省负责。

  4 报名办法有变化。去年由各招生院校自定,,考生在指定时间和网站报名。

  变化四·定向计划

  家长也要有实施区域户籍

  今年,我省贫困地区定向计划招生的生源范围没有变化,仍为4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但在具体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方面主要有三点变化:

  1 报考条件有变化。往年只要求考生必须有实施区域户籍,今年要求考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也必须有实施区域户籍。

  2 录取要求有变化。往年只有省属高校在生源不足时才可降分录取,今年所有高校在生源不足时都可降分录取(20分以内)。

  3 志愿设置有变化。今年增设了征集志愿,与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同时进行,投档时先投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征集志愿,再投本科一批征集志愿。

  变化五·艺考

  文化成绩要求更高

  今年,对于可以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专业,如果学校按艺术类招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能低于本校非艺术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变化六·往届生

  往届生也可报军事院校

  今年军事院校招生主要有两个变化:

  1 年龄限制有变化。往年只要求报考年龄上限不超过20岁,今年增加了报考年龄不能小于17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为限)的要求。

  2 身份限制有变化。往年只限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今年应届、往届都可报考。

  3 体检标准有变化。

  变化七·申诉

  考生申诉时间提前

  考生申诉方面:

  1 强化了招生学校的主体责任。如果考生或家长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应先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由高校查处

  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如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再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再向考试院或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

  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考试院或教育厅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2 反映时间提前。若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原要求于8月22日向当地招考机构或直接向考试院反映,现改为当批次录取结束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