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征兵即将开始,今年国家把女兵征集对象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具体政策如下:
对象范围:入学前户籍地在本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学生不在范围之内。
年龄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身体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优惠政策: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征集程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县区人武部报名,在校生到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报名、目测、登记并确定预征对象,时间为9月5日前;冬季征兵开始时,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女青年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有效证件,按照统一的标准程序,严格把关,组织征集。
来源:兰州晚报